雖然阿美族是從母居的社會,但是其政治社會體系的主要基礎乃在於男子的年齡組織,而非在母系的氏族或世系群上。領袖制度與年齡階級制是阿美族部落政治的兩大基本要素。部落裡的最高領袖是大頭目,大頭目之下則有地域領袖、年齡階級領袖及司祭。頭目是選舉產生,司祭家則為世襲者。一個部落通常包括若干區,一區包括若干鄰里,每一鄰里為數家或十數家所組成。每一區內通常有二個代表,管理區內事務、排解區內之糾紛。部落領袖通常是口才便給,並且熟悉各部落內社會經濟宗教事務者;由長老們在開會時所選舉出來的頭目,其權力呈現在對外交涉與對內安排公眾事務的面相之上。

  馬太安阿美,除了上述頭目之外,還有一個大頭目,不但是政治上的領袖,亦且由於通曉各種儀式,而成為部落的宗教領袖與神聖的象徵。其出頭之法,乃經由長老、頭目集會,從眾頭目中選出;其權威的主要條件,乃在於因其能精通部落歷史、部落創立的神話傳說,以及各特殊家系系譜(如部落神神譜、巫師長名譜、祭司家名譜、各代大頭目名譜和自己家族系),並通曉部落農事各種儀式、行事曆法和禁忌戒律等。我們可說大頭目藉由掌握特殊的知識,變成部落中具備特殊知識才能者,而此特殊知識的內涵,主要在於政治的知識與政治的關係,以及各種象徵事物理解之上。權力的合法性不但立基於其才能,同時也有宗教信仰為基礎。

  阿美族的年齡組織,在功能上主要是「軍事」、「行政」、「政治」等的聯合體。阿美族各群的年齡階級雖可分為若干不同的型式,但組織的原則則大同小異,主要可分為北部阿美的「襲名制」以及南勢阿美的「創名制」。例如馬太安的年齡級中,把成年男子依其年齡分為十三級,每一年齡級的人自十六、七歲開始,參加每隔四年舉行一次的成年儀式後即成為年齡階級中的新級,並自名譜中選擇一名為級名。各階級在組織中以長幼提攜服從為原則,互相協助以完成男性教育訓練與服務部落的責任。再如大港口的阿美,年齡級共分二十二級,其中最主要分為青年和老年兩級。男子至十八歲時始,每三年昇一級,各級有其職名。每一年齡級有一位或數位負責人,負責指導其他級友或其級外聯絡,或仲裁級內之糾紛。新年齡級則有另自上級派來負責訓練的人,協助新入級者學習各種應有的技能與知識。

 阿美族社會中的年齡階級組織,實際上已負起全部部落對外及對內的事務;年齡階級不但為教育訓練的機構,同時也是個人社會地位和待遇的依據;年齡階級組織不但是部落軍事行動的樞紐,同時也是部落行政、儀式的主要機構(圖3、4);年齡組織不但是部落成員互助合作的基礎,同時更是全部主要生產活動(如山田燒墾、漁獵)的執行團體。而這種政治結構本身,與其宗教信仰組織、親屬結構等有密切的內在關連。


圖3.阿美族著名的豐年祭ilisin
表現出嚴謹的年齡階級制度

圖4.港口阿美年輕人參加儀式舞蹈

  阿美族的社會中,更明顯的呈現出政治組織專門化與特化的一般現象,這種專門化與特化的現象,不但與其親屬組織之較小的整合力有關,並且也跟人口數量與密度、生計方式,以及防禦他族的攻擊等三個重要因素,有密切的關連性。

  劉斌雄教授比較東台灣兩個族群提到:阿美母系社會,一般而言,在其家庭中,每個人接近經濟資源的機會是均等的。權力的分配以年齡為標準:老年人為決策階級,中年人為執行階級,青年人為服役階級,少年人為學習階級。雖然卑南族也有年齡階級組織,但阿美族的與卑南族的有著明顯的區分;阿美族的領導人物偏向於以後天的成就產生,而卑南族卻靠世襲的方式得來;阿美族的會所基礎是地域,而卑南族會所的基礎卻是貴族的家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