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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何傳坤 彰化地區史前考古研究自1933年由已故地質學家林朝棨及日本學者早昄一郎在彰化市郊八卦山發現了貝塚之後,已有七十多年的歷史。經過正式調查及發掘的史前遺址共計32處,涵蓋了新石器時代早中晚期長達5000年的牛罵頭文化、營埔文化及番仔園文化。根據該區32處遺址來了解彰化地區史前文化之全貌及變遷,顯然是難以說清楚、講明白。尤其是已知的遺址多密集於八卦山台地而少見於平原的現象,無異對史前文化研究更形成「雪上加霜」的後果。因而未來針對彰化平原加強全面性調查及發掘已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彰化地區的史前文化與中部地區的史前文化關係十分密切,但是從已知遺址的年代有偏晚及聚落的空間分布密度也說明了自沿海平原向內陸擴展的趨勢,尤以營埔文化階段最為明顯。這些現象的研究對台灣史前文化變遷提供了最佳的素材。以下根據彰化地區已知史前文化的年代及內涵進一步討論史前聚落形態及生活復原。 彰化地區至今尚未發現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至於距今6000至5000年的大坌坑文化雖然在彰化牛埔遺址及台中清水牛罵頭遺址下層找到類似大坌坑式的陶片,但因資料不足,無法確定這種以根莖農業為主並從事漁、獵採集的史前人是否在彰化地區落地生根過。 牛罵頭文化 大約在距今5000至4000年的牛罵頭文化時期,依據自然史的資料,當時大肚及八卦山台地的西側及南邊為古「台中湖」的邊岸(圖1)。彰化牛埔遺址厚達60~80公分的牛罵頭文化層中出現了紅褐色夾砂及泥質的繩紋及素面陶罐、缽及盆形器(圖2)。石器類型中出現農耕用的打製斧鋤形器,木工用的磨製錛鑿形器、收割用的石刀以及漁撈用的網墜。根據已知考古遺址的面積(180,000平方公尺)應屬小型村落遺址,雖然該址目前屬於烏溪集水區,但在古代與南投草鞋屯及坪林第四地點屬同時期的台中湖濱聚落。另在八卦山台地西側緩坡與彰化平原相接的林厝遺址下層出土與牛埔相近的陶器及石器類型,生業方式也很類似,代表了牛罵頭文化時期兩種不同自然環境中的聚落。 在牛埔遺址的早、晚期文化層之間出現10公分的生土層,可能代表牛罵頭文化在台中湖出現消退現象之後曾出現無人居住的階段。1995年牛埔遺址試掘報告中也指出從第17底層開始有人類在遺址地區活動之後,到第13層時一直維持著一定程度的活動頻率。但是,自此以後,人類利用該地區活動的頻率突然銳減,並且呈現停歇現象。這種現象一直延續到第5層堆積的時代才開始發生較為頻繁的活動,這些頻繁的活動可能就是營埔文化人所造成的。 營埔文化 營埔文化的代表性遺址位於大肚溪畔,應屬於大湖海退期中部的最早期農業聚落。八卦山台地東側、貓羅溪河階、頂部平台、山麓緩坡以及台地西側山腰緩坡均出現營埔文化遺址。依其海拔高度有自高處向低處移居的現象,這也許與貓羅溪水量有逐步縮小相關。在烏溪河谷的坪林遺址營埔文化層中也出現漁撈的網墜要比牛罵頭文化層出現頻率減少的現象。臧振華認為溪流中的自然資源已不像湖泊中的那樣豐富而可靠。八卦山台地東北緣營埔文化遺址的推估面積與牛罵頭文化相比出現聚落規模有變小的現象,也許與上述資源減少有關。 營埔文化在中部出現了維新庄類型,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在1995年所發表的彰化縣內遺址名單共列出19處,遺址全部位於八卦山台地東緣的貓羅溪河階上。海拔高度自70至150公尺,遺址範圍自7500平方公尺至160,000平方公尺;文化層厚度在芬園舊社遺址為60公分,在大埔遺址為40~60公分。由於大多遺址的文化遺物為地表採集,只有芬園舊社遺址正式發掘過,無論在文化內涵、年代都與營埔文化相一致,也許代表了營埔文化不同時期的聚落群。與典型的營埔文化陶器相比,八卦山台地各遺址所採集的陶片最大的差異在質地及紋飾都有「粗化」的現象,特別是後者。 到目前為止,營埔文化遺址尚未發現大量的生態遺物。在遺跡方面也未發現居址,只有在營埔文化晚期福田里遺址的灰坑裡出土了不少獸骨,其中以鹿及豬骨為主。鹿骨上的切割痕跡,不免令人想起周鍾瑄在《諸羅縣志》(卷八·風俗志)中描述平埔族的狩獵方式:「鏢槍桿長五尺許,疏可及三、四十步,鋒銛利。或槍舌為鉤距,形如字;括入桿中,用長繩並桿繫之。中物,則槍舌倒掛而不能出。獐鹿負痛奔逸,桿擺落,為繩俱掛草木間;番從後尾之。無得脫者。」(圖3)若營埔文化代表了海退期在台地及河階發展出以稻米為主食的農業社會型態,下一個階段出現了新的社會經濟型態,彰化地區正式邁入鐵器時代或金石並用期。 番仔園文化 彰化地區營埔文化晚期及番仔園文化史前聚落多集中在八卦山台地東北緣的芬園第三紅土河階上(LH3),這個LH面由溪頭經芬園至快官,南北長10公里,東西寬約1公里的階地,為烏溪及濁水溪分流所形成,而且在芬園西北方下切成較大的LT3面。彰化縣境內屬於貓霧棘族(Babuza)的平埔族大多在彰化平原上。和八卦山台地東北緣史前文化遺址相近的計有阿束、半線及柴坑仔三社。另有洪雅族(Hoanya)各社分布在八卦山台地山麓,貓羅社位於今芬園鄉、大突社在溪湖鎮、大武郡社在社頭鄉。 程士毅曾指出,彰化地區史前遺址集中在八卦丘陵東麓的現象,與平埔族聚落的空間分布情況古今不同,平埔族的聚落如史前時代一樣也應考慮到水源、安全問題,社址應該也還是建立在小台地或比較高的地點之上。因為這些位於紅土河階上的遺址只有舊社(芬園)及福田里遺址正式試掘過,目前勢難推斷這些古代的遺址是屬於定居的村落或是從事燒墾的農耕地(圖4)。雖然美國考古學者杜偉在舊社發掘報告中指出舊社應屬前者;而福田里遺址只找到灰坑及石器工坊,卻未發現居址。也不免令人懷疑這些居高臨貓羅溪的聚落是屬於定居的村落(圖5)。在《番俗六考》北路諸羅番八云:「貓霧揀諸舍,鑿山為壁,壁前用木為屏,覆以茅草。零星錯落,高不盈大,門戶出入,俯首而行」(圖6)。這是否就是出現在靠近台地緩坡或是丘陵上的房屋主要形式,值得我們慎重考慮。 有關彰化地區番仔園文化人的農耕方式,《諸羅縣志》風俗志中也有一段描述:「種禾於園。種之法,先於秋八,九月誅茅,平覆井埔;使草不沾露,自枯而朽,土鬆且肥,俟明歲三、四月而播。場 圖1.彰化牛埔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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